“霍將軍,藍家家眷還在拘押,藍縣令幼子重病,如今……”
縣丞權衡了利弊,就主動尋了霍寶。
霍寶知曉“禍不及妻兒”的道理,卻也明白什么是“殺父之仇、不共戴天”。
他沒有直接殺宜興縣令,宜興縣令卻因他帶兵圍城而死。
對于宜興縣令的兒女來說,他就是“殺父仇人”一般的存在。
要是心狠手辣的,當此時立時處置宜興縣令妻兒,斬草除根。
可是那樣弊大于利。
什么時候“仁義”都是遮羞布,扯開這個遮羞布,就容易為人攻訐詬病。
滁州軍征戰天下,少不了傷亡,要是真的執行“斬草除根”的政策,那要多殺多少人?
要是優容宜興知縣家眷,也沒有道理。
那樣就開了不好先例。
等以后滁州軍再攻城,主官能戰的戰,不能戰的就死的痛快了,左右滁州軍優容家眷。
霍寶正為難,縣丞跳出來倒是正好。
有縣丞出面,不管他是真念著昔日情分,還是有心跟滁州軍顯示他人品“忠厚”,霍寶都樂意成全他。
“藍家人就交由你看顧,回頭是留是放你看著辦……”
霍寶痛快道。